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標準為推動醫療保薦機構規范開展兒童早期發展工作,現制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標準。 一、基本條件 (一)機構資質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醫療保健機構??剖以O置齊全,設有婦產科、兒科(新生兒科)、兒童保健科、婦女保健科、健康教育科等科室。 (二)基地規模與設置 1、規模:具有開展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相關業務用房,總面積不少于1500平方米。 2、規劃部局:各專業用房布局、流程合理,符合功能需要。主要公用設施符合無障礙要求,保證安全,方便、舒適。色彩和裝飾適合兒童心理特點。 3、設施設備:配備全面的設施設備以滿足臨床、保健服務、培訓及科研需求。具有不同年齡段兒童生長測量工具、孕產婦和兒童膳食營養評價工具、兒童心理行為發育評估工具、親子活動玩教具和圖書、高危兒及生長發育偏離兒童早期干預設備、培訓及宣傳教育設備、兒童早期發展信息化管理系統。 4、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工作量:每年3萬人次以上。 二、人員配備 1、學科帶頭人: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在地(市、州)級及以上專業社團擔任委員等職務,從事兒童保健專業工作8年以上。 2、人才梯隊:高級職稱不少于2人,副高職稱不少于4人。 3、隊伍規模:具有能勝任兒童早期發展工作的專業隊伍,業務人不少于40人。 4、人員條件:提供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具有相關執業資格,并參加過兒童早期發展理論、技能及相關專業培訓。 三、功能與任務 1、技術服務:建立符合兒童早期發展特點的專業,開展針對兒童早期營養以及體格、心理行為和社會能力綜合發展的適宜技術,提供從孕期到兒童期的連續服務。 2、健康教育:通過孕婦學校、父母課堂、新媒體等形式開展以兒童早期發展為重點的健康和咨詢活動,推廣和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基本知識和育兒技能。 3、多學科合作機制:建立產科;兒科(含新生兒科)、婦???、兒??频瓤鐚W科合作機制,探索符合兒童早期發展規律的服務模式。 4、適宜技術推廣:負責轄區內醫療保健機構的兒童早期發展技術培訓、業務指導,以及新知識和適宜技術推廣。 5、科學研究:開展兒童早期發展科學研究,探索兒童早期發展適宜技術,提升兒童早期發展服務能力。 6、信息化建設:建立兒童早期發展信息系統,做好兒童早期發展數據和信息資料收集和管理。 四、專業與能力 1、胎兒期保?。和ㄟ^孕產期保健,特別是孕期營養和心理保健,改善胎兒的母體環境,促進胎兒發育。 2、兒童生長發育監測:從嬰兒出生開始建立健康檔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和生長發育監測,動態觀察發育水平,及時發現好干預生長發育偏離兒童。 3、營養及喂養指導:定期進行營養和喂養評估,提供咨詢指導,對常見的營養性疾病進行早期干預。 4、心理行為指導:對兒童心理行為發育及社會能力等方面的發展進行評估,開展心理行為發育咨詢指導及早期發展的促進活動。 5、高危兒管理:開展高危兒篩查,及時發現高位兒,進行定期檢測和早期干預,并建立轉診機制。 6、家庭養育及家庭規劃咨詢指導:重視和發揮家庭養育在兒童早期發展的重要作用,為父母和家庭提供育兒技能評估和家庭育兒環境評估,以及家庭規劃指導和家庭養育咨詢服務。 7、育兒技能培訓:通過孕婦學校,父母課堂等進行育兒技能示范培訓,改善和提高父母育兒技能。 8、親子活動:開展不同形式的親子活動,通過交流,玩耍、互動、閱讀等達到促進兒童早期發展目的。 五、組織與管理 1、組織機構:成立兒童早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領導任組長,小組成員熟悉兒童早期發展理念,具有醫學或相關專業本科以及以上學歷。設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 2、管理制度:制定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兒童早期發展服務規范和流程,示范基地崗位責任制度、質量管理制度和評估標準。 3、經費支持:確保每年有兒童早期發展示范基地的專項資金投入,提供人力、物力、財力等方面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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